在香港资本市场领域,陈律师作为发行人或承销商的境外律师就思路迪医药、柠萌影业、金力永磁、顺丰同城、先瑞达、心玮医疗、优矩互动、云想科技、立德教育、赤子城科技、苍南仪表、上海君实生物医药、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南车、航标控股、中国中材、中国高速传动等香港上市项目提供境外法律服务。以上项目的保荐人包括国内外投资银行。他也作为发行人或承销商的境外律师就兖矿集团、华能集团、国家电网公司、中国蓝星、北京燃气、中国工商银行、金光纸业、齐鲁证券等境外美元或人民币债券发行项目提供境外法律服务。
在境外并购领域,陈律师作为境外律师就首农及中信农业产业基金收购英国樱桃谷农场有限公司、华能澜沧江公司收购柬埔寨桑河二期水电项目、中核集团收购瑞士Schaer Proton公司、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巴基斯坦萨希瓦尔火电站项目等提供境外法律服务。
在香港上市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及合规领域,他长期担任多家国有及民营香港上市公司的香港常年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