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雪 | 合伙人
TANG, Xue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资产管理、常年法律顾问
  • 基本信息

    汤律师是上海办公室的合伙人,专注于私募投资基金/资产管理领域并在该等领域从业超过13年,在代表各类基金发起人和机构投资人方面积累了丰富全面的法律服务经验。

    汤律师为国内外众多知名基金客户及资产管理公司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贯穿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组建、私募基金的结构设计、架构重组、设立及募集、投资运营、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清算、危机管理等各个阶段。并且,汤律师亦代表诸多知名机构投资人(包括保险机构、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引导基金、资产/财富管理公司等)投资境内外各类基金,代表诸多境内外基金客户在北京、上海、深圳、海南、浙江、珠海、苏州、无锡、常州、天津等地申请及组建一系列QFLP、QDLP、QDIE试点基金。汤律师还擅长设计创新型金融产品、基金绩效分成、跟投机制及内部安排、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危机处理/争议解决项目。

  • 工作经历

    汤律师于2021年加入海问律师事务所成为合伙人。加入海问之前,曾是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并曾先后在中伦律师事务所及方达律师事务所投资基金团队工作8年。

  • 代表业绩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设立领域

    代表云锋基金就其一期、二期、三期及四期基金、项目基金的结构设计、基金设立及日常运营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阿里巴巴就其电影基金及新零售基金的结构设计、基金设立、日常运营及基金清算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光大控股就其一期、二期夹层基金及医疗产业基金的结构设计、基金设立及日常投资运营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中信产业基金就其夹层基金及项目基金的设立及日常运营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正心谷资本就其旗舰基金、产业基金、若干项目基金、员工持股平台的结构设计、基金设立、日常运营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元禾控股与国家升级转型基金设立国器元禾基金管理人,并发起国家级工业母机母基金;

    代表华平投资(Warburg Pincus)、维梧资本(Vivo Capital)、日初资本、金镒资本、周大福分别就其第一支人民币基金的结构设计、基金设立及日常运营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国泰君安就其发起的科技产业基金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源码资本、云晖资本、博华资本、远镜资本、中金资本、中邮资本、亦庄产投等发起设立多支人民币基金。

    跨境投资基金领域

    代表康桥资本(CBC)、软银亚洲(SoftBank)、富达(Fidelity)、新加坡知名主权基金分别在浙江、北京、上海、天津及常州设立QFLP基金;

    代表韩亚金融(Hana Financial Group)、未来资产(Mirae Asset)、景顺资本(Invesco)、 Avantua Capital分别在深圳申请QFLP/QDIE基金管理企业并发起设立QFLP/QDIE基金;

    代表真格基金及和玉资本发起设立海南首批市场化QFLP基金,代表云锋基金、顺为资本、华映资本、高鹄资本、新创建在海南设立多支QFLP基金;

    代表正心谷资本、源码资本、普洛斯(GLP)在无锡市设立QFLP基金;

    代表世邦魏理仕全球投资(CBRE)、巴黎银行(BNP Paribas)在上海申请QDLP基金管理人资格,并发起设立上海QDLP基金;代表元禾钟山设立江苏QDLP基金;

    代表春华资本、中粮资本、晨壹投资、华杉瑞联、雪球、佳期投资获得海南首批及第二批QDLP试点资格及额度;

    代表春华资本发起设立海外投资基金,该基金投资于春华二期美元基金。

    新能源、基础设施及房地产基金领域

    代表普洛斯(GLP),与国能集团、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共同设立国能普洛斯绿色能源投资基金,总投资规模200亿元人民币;

    代表普洛斯(GLP)与理想汽车、产业方共同设立常州新能源产业园基金;

    代表普洛斯(GLP)与保险机构共同设立接续型基础设施类母基金;

    代表普洛斯(GLP)发起设立南沙港物流园专项开发基金;

    代表铁狮门(Tishman Speyer)就其一期、二期、三期及四期房地产基金的结构设计、基金设立、运营提供法律服务,该等基金最终投向于著名综合体项目;

    代表新宜(NEWEASE)与泰康人寿发起设立的一支物流地产基金;

    代表乐歌(LOGOS)与世邦魏理仕全球投资(CBRE)合作,共同设立一支专注于物流仓储的地产基金;

    代表渣打银行(Standard Chartered)与平安及复星集团合作发起设立一支地产基金;

    代表中邮资本、国寿资本设立高速公路基金;

    代表悦榕集团、瑞安地产、诺亚财富发起设立多支地产基金;

    代表泰康人寿、中宏人寿与多家外资投资机构共同发起设立物流仓储的地产基金。

    私募基金投资领域

    保险机构:代表新华人寿、泰康人寿、中宏人寿投资IDG、君联、普洛斯等发起设立的基金;

    政府/国资基金:代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诚通基金、北京亦庄国投、上海国资母基金、苏州市创新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成都高新区引导基金、成都交子投资集团、重庆渝富资本、横琴产业引导基金、安徽装备基金、无锡梁溪科创产业基金、无锡尚贤湖S基金等政府及国资基金投资Triton中德基金、高瓴、龙珠、顺为、中金启元、建信资本、北科创、元禾厚望、博远、晨岭、涌铧、方广、川流、古玉、浙民投、凯辉、北极光、架桥资本等发起设立的基金;

    CVC/产业投资机构:代表阿里巴巴、百度、太古集团投资鼎晖、九合、钟鼎、丹华等发起设立的基金。

    基金退出、接续、重组、清算领域:

    基金重组/接续:代表中金接续母基金、孚腾资本与多家知名投资机构共同组建接续基金;代表源码资本、云锋基金、博华资本、中邮资本、孚腾资本、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参与多个基金S份额的转让;

    基金非现金/定向分配:代表正心谷,与松禾资本拆分基金的未上市公司股权分配;代表博华资本处理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分配;代表盛影资本处理基金的未上市公司股权及定向分配事宜;

    基金清算:代表挚信资本、正心谷资本、英飞尼迪基金(Infinity)、中芯聚源处理多个基金清算事宜。

    基金并购交易/危机解决/资产管理领域:

    代表普洛斯收购加华资本旗下的基金管理公司;

    代表蔚来汽车收购蔚来资本旗下的基金管理公司;

    代表太古集团设立外商投资性公司;

    代表新城地产及上坤地产收购天安中国持有的上海地产项目;

    代表爱建信托发起设立若干信托计划;

    为野村证券、未来资产、太古集团就其资产管理及日常运营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诺亚控股,与中建投信托、中欧商学院合作共同设立中国首个教育类公益金融项目;

    代表万家共赢处理其理财产品资金被挪用案件;

    代表XIO Group处理其与中植集团跨境基金纠纷案件,涉案金额约人民币58亿元 ;

    代表华泰柏瑞基金处理其与一家非法集资的基金合伙人退伙纠纷案件;

    为多个基金设计团队跟投及绩效分享机制。

  • 荣誉奖项

    2024年,被钱伯斯(Chambers)评为大中华区投资基金领域潜质律师;

    2024年,被亚洲法律概况(Asialaw Profile)评为2024/2025年度投资基金领域新星律师;

    2024年,被国际金融法律评论(IFLR1000)评为亚太地区2024/2025年度私募股权领域高度推荐律师;

    2023年,汤律师参与的“元禾控股设立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项目被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评选为“商法2023年度杰出交易”;

    2023年,被法律500强(The Legal 500)评为2024年度亚太地区投资基金领域重点推荐律师;

    2022年,荣获欧洲货币(Euromoney)“2022年亚太商业法律女性大奖”投资基金领域业界精英提名;

    自2021年起连续4年入选Legal Band投资基金领域榜单。

  • 教育背景

    汤律师于2008年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并于2010年获得美国南加州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具有中国律师执业资格、美国纽约州律师执业资格。

  • 工作语言

    汤律师的母语为中文,英文流利。

相关资讯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
财富金融中心20层(邮编100020)
电话:+86 10 8560 6888
传真:+86 10 8560 6999
邮件:haiwenbj@haiwen-law.com
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1515号
静安嘉里中心一座2605室(邮编200040)
电话:+86 21 6043 5000
传真:+86 21 5298 5030
邮件:haiwensh@haiwen-law.com
地址:香港中环康乐广场8号交易广场 第一期11楼1101-1104室
电话:+852 3952 2222
传真:+852 3952 2211
邮件:haiwenhk@haiwen-law.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
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3801室(邮编518048)
电话:+86 755 8323 6000
传真:+86 755 8323 0187
邮件:haiwensz@haiwen-law.com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233号
中海国际中心C座20楼01、11-12单元(邮编610041)
电话:+86 28 6391 8500
传真:+86 28 6391 8397
邮件:haiwencd@haiwen-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