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共同举办了“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和强制执行新机制”研讨会。海问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合伙人刘洋律师作为分享嘉宾应邀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由左至右第三位:刘洋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公布了《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该安排于2024年1月29日起生效。香港特区政府之前颁布了《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旨在通过本地立法在香港特区实施该安排,并于同日正式生效。
研讨会主要围绕上述安排和条例进行了讲解,包括适用规则和具体程序等内容。约有300人参加了现场研讨会,同时还有超过800人在线上参与。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在研讨会上发表致辞,表示该新机制将显著增加域外当事人选择香港法院解决涉及内地案件的需求,并鼓励内地企业选择香港作为“走出去”合作平台,为香港建设成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和解决争议服务中心提供发展动力。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该新机制凸显了香港在“一国两制”下的独特优势,有助于香港在国家“十四五”规划下发展为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和亚太区国际法律和解决争议服务中心。
刘洋律师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辜恩臻法官、香港律政司法治建设办公室首席政府律师欧阳慧儒、华润集团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董钢、招商局港口集团法律合规部执行总经理李晓枫一同参加了题为“《安排》的意义与保障”的研讨议题。在分享中,刘律师从实务角度并以独到的见解深入探讨了金融协议中常见的非对称管辖条款在安排生效前所面临的执行问题,以及在安排生效后可能重新被广泛适用于金融协议当中。此外,他还重点阐述了安排对于增加香港被告对内地原告提出费用诉讼担保所带来的困难,并强调香港法院在认可和承认内地判决时将遵循国际规范和法治原则。
2024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共同举办了“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和强制执行新机制”研讨会。海问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合伙人刘洋律师作为分享嘉宾应邀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由左至右第三位:刘洋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公布了《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该安排于2024年1月29日起生效。香港特区政府之前颁布了《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旨在通过本地立法在香港特区实施该安排,并于同日正式生效。
研讨会主要围绕上述安排和条例进行了讲解,包括适用规则和具体程序等内容。约有300人参加了现场研讨会,同时还有超过800人在线上参与。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在研讨会上发表致辞,表示该新机制将显著增加域外当事人选择香港法院解决涉及内地案件的需求,并鼓励内地企业选择香港作为“走出去”合作平台,为香港建设成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和解决争议服务中心提供发展动力。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该新机制凸显了香港在“一国两制”下的独特优势,有助于香港在国家“十四五”规划下发展为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和亚太区国际法律和解决争议服务中心。
刘洋律师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辜恩臻法官、香港律政司法治建设办公室首席政府律师欧阳慧儒、华润集团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董钢、招商局港口集团法律合规部执行总经理李晓枫一同参加了题为“《安排》的意义与保障”的研讨议题。在分享中,刘律师从实务角度并以独到的见解深入探讨了金融协议中常见的非对称管辖条款在安排生效前所面临的执行问题,以及在安排生效后可能重新被广泛适用于金融协议当中。此外,他还重点阐述了安排对于增加香港被告对内地原告提出费用诉讼担保所带来的困难,并强调香港法院在认可和承认内地判决时将遵循国际规范和法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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