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8日,高盛宣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已对高盛集团有限公司(The Goldman Sachs Group, Inc.,“高盛集团”)成为旗下中国合资券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盛高华”)唯一股东的事项准予备案。本次股权变更标志着高盛在中国成立合资券商的17 年后,展开了新的篇章。伴随本次股权变更,高盛原合资合作伙伴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高华”)运营的业务部门现正开始迁移至高盛高华,这个过程完成之后,高盛高华将更名为高盛(中国)证券有限公司。
2004年,作为中美政府在金融领域一次具有创造性与建设性的里程碑式合作,北京高华与高盛高华设立,其中高盛和北京高华分别持有高盛高华33%和67%的股权。随着中国证券公司外商投资政策逐步开放,2020年,经证监会批准,高盛集团增持高盛高华股权至51%以实现控股(“51%变更”),并进而启动受让北京高华所持高盛高华剩余49%股权(“100%变更”)。100%变更于近日完成证监会备案程序,标志着高盛高华成为高盛在中国的全资子公司。
海问在早期即代表高盛全面参与了北京高华和高盛高华的设立,并于后续持续深度及全程参与了高盛高华的股权及业务重组,先后协助高盛完成高盛高华51%变更、申请增加各项业务牌照、本次100%变更等。在此过程中,海问作为高盛的法律顾问提供了全流程的法律服务,凭借丰富的合资券商经验提供法律建议,协助起草相关协议及申请/备案材料,并协助与监管机构进行沟通等。
海问本项目由合伙人魏双娟律师牵头,项目组主要成员还包括合伙人张凯南、高级律师黄淑丹及律师车慧晶、刘冬影及马嘉翎等。
海问在合资券商领域具有深厚的经验。除协助高盛投资设立高盛高华并进行后续重组外,还曾协助瑞士信贷投资设立瑞信方正证券、协助苏格兰皇家银行投资设立华英证券、协助摩根士丹利投资设立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协助花旗投资设立东方花旗证券、协助汇丰银行投资设立汇丰前海证券、协助星展银行投资设立星展证券等,并在前述过程中协助处理业务资格申请及运营相关法律合规事项。
2021年10月18日,高盛宣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已对高盛集团有限公司(The Goldman Sachs Group, Inc.,“高盛集团”)成为旗下中国合资券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盛高华”)唯一股东的事项准予备案。本次股权变更标志着高盛在中国成立合资券商的17 年后,展开了新的篇章。伴随本次股权变更,高盛原合资合作伙伴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高华”)运营的业务部门现正开始迁移至高盛高华,这个过程完成之后,高盛高华将更名为高盛(中国)证券有限公司。
2004年,作为中美政府在金融领域一次具有创造性与建设性的里程碑式合作,北京高华与高盛高华设立,其中高盛和北京高华分别持有高盛高华33%和67%的股权。随着中国证券公司外商投资政策逐步开放,2020年,经证监会批准,高盛集团增持高盛高华股权至51%以实现控股(“51%变更”),并进而启动受让北京高华所持高盛高华剩余49%股权(“100%变更”)。100%变更于近日完成证监会备案程序,标志着高盛高华成为高盛在中国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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