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等配套规则同步发布实施。这标志着我国注册制的制度安排基本定型,在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股票发行注册制的“一个核心”就是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并将审核注册分为交易所审核和证监会注册两个环节。在注册制背景下,系统地研究、分析交易所审核阶段和证监会注册阶段的终止及被否案例,将有助于及时掌握最新的审核关注重点及监管动态。为此,我们将于每月推出一期“A股IPO终止及被否案例简报”,选取前一个月A股IPO终止及被否的代表性案例进行简要分析。
1.公司基本情况
主要财务数据: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欣直接持有及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嘉晨智能合计68.19%的股份,直接及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控制嘉晨智能合计69.34%的表决权,为嘉晨智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板块及上市标准:拟上市板块为科创板,选择的上市标准为标准一,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上市申请情况:嘉晨智能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于2022年6月27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交易所对其进行了一轮审核问询;后因嘉晨智能及其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5月30日终止对嘉晨智能发行上市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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