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为便于业界及时了解金融资管行业热点,海问每月发布《海问金融资管月刊》,介绍并简评监管新规及行业动态。
2023年5月和6月,监管新规方面,联交所推出港币-人民币双柜台模式,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北向互换通正式上线;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实施细则》、《证券公司客户资金账户管理规则》及其配套文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第三方合作中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的通知》;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20日期间,海南省第三批QDLP试点资格接受申请。行业动态方面,施罗德基金管理获批成为第八家外商独资公募基金公司;华平受让中欧基金股权,成为中欧基金最大机构股东;中国证监会核准设立摩根士丹利期货(中国)有限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高盛(中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一、新规速递
1. 港交所:港币-人民币双柜台模式推出
2023年6月19日,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正式推出“港币-人民币双柜台模式”(“双柜台模式”)及双柜台庄家(做市商)机制。双柜台模式推出初期,共有24家香港上市公司(占现货股票市场日均成交额约四成,包括恒生银行、腾讯控股、中国移动、快手等)同时提供港币柜台及人民币柜台的证券供投资者交易,另有9名交易所参与者(包括中金香港、中银国际、中信里昂等券商)出任双柜台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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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北向互换通正式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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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023年6月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投顾规定》”)。该规定是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0月25日发布《关于做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通知》”)并启动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以来,我国基金投顾业务的又一重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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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顾规定》将推动基金投顾业务从试点阶段向常规化发展,并在《试点通知》基础上,完善对基金投顾业务的引导与监管,进一步落实中国证监会2022年4月26日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有序发展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的意见。
4. 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实施细则》《证券公司客户资金账户管理规则》及其配套文件
为贯彻落实2023年2月28日起实施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办法》”),引导证券公司规范开展证券经纪业务,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23年6月9日发布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细则》”)、《证券公司客户资金账户管理规则》(“《管理规则》”)及其配套文件《证券公司客户账户开户协议必备条款》和《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必备条款》(合称“《必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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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管理规则》及其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并细化了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职责,要求证券公司加强自律管理。证券公司应注意根据新规更新相关内部制度及经纪业务文件。
5.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第三方合作中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的通知》
2023年6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总局”)向各地方银保监局、银行、保险、理财公司等机构下发《关于加强第三方合作中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在与第三方商业机构开展业务合作时,应持续加强安全责任方面的跟踪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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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注意在第三方合作场景项下的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切实履行《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及《中国银保监会监管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的要求。
6.海南省第三批QDLP试点资格开始申请
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宣布于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20日受理海南省第三批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的申请材料。有意愿的企业应当按照《海南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在海南实际展业的QDLP试点企业还需注意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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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8月第二批试点申请以来,时隔近两年,海南再一次宣布受理QDLP试点资格申请,为境内基金管理人及投资者开展境外投资增加了新渠道。
二、行业动态
1. 施罗德基金管理获批成为第八家外商独资公募基金公司;华平受让中欧基金股权,成为中欧基金最大机构股东
2023年6月8日,施罗德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施罗德基金管理”)宣布已于近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成为在中国新设的外商独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至此,共有八家外商独资公募基金公司相继成立,其中,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路博迈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富达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施罗德基金和联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新设公募基金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和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则是中外合资转外商独资公募基金公司。随着此次施罗德基金正式官宣,已展业的新设外商独资公募基金公司已达到4家。
与此同时,近期亦有外资入股公募基金公司相关情况:华平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宣布完成受让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所持有的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3.3%股权的交割,成为中欧基金最大机构股东。
2. 中国证监会核准设立摩根士丹利期货(中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中国证监会核准Morgan Stanley在北京设立摩根士丹利期货(中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期货”),并表示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继续深化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境内期货公司,不断提升期货市场运行质量,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截至目前,国内期货公司中,除了摩根大通期货有限公司和摩根士丹利期货2家外商独资期货公司外,还有三家中外合资期货公司,分别为瑞银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兴业期货有限公司、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3.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高盛(中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28日,高盛正式宣布,其中国核心业务主体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盛高华”)已获批正式更名为高盛(中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高盛表示,此次更名标志着高盛在华业务的新里程碑。2021年10月17日,高盛宣布中国证监会已对高盛成为高盛高华唯一股东的事项准予备案。继高盛全资持有高盛高华后,此次更名为高盛在中国赋予了更为清晰的品牌形象,使之与全球各地保持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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