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为便于业界及时了解金融资管行业热点,海问每月发布《海问金融资管月刊》,介绍并简评监管新规及行业动态。
2023年8月,监管新规方面,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内部审计指引》;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业协会”)就《期货和衍生品投资基金合同特别指引》公开征求意见;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沪深北交易所”)修订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下调融资保证金最低比例。
行业动态方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发布《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业协会”)发布第1期《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动态》;中国证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联合公告就推动大宗交易(非自动对盘交易)纳入互联互通机制达成共识;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答记者问;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公布有利于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新规速递
1. 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内部审计指引》
证券业协会于2023年8月7日发布了《证券公司内部审计指引》(“《内审指引》”),并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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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期货业协会就《期货和衍生品投资基金合同特别指引》公开征求意见
2023年8月11日,期货业协会就《期货和衍生品投资基金合同特别指引》(“《特别指引》”)公开征求意见。在遵守由基金业协会制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的前提下,《特别指引》拟结合期货和衍生品投资策略的特殊属性及风险特征,主要从加强风险揭示、强化信息披露要求、明确投资策略(防止策略风格飘移)及估值方法、重大事项披露、管理人动态风控体系建设及披露、展示管理人信用情况及底线性禁止行为等方面对投资于期货和衍生品类资产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的监管要求进行补充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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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
此外,2023年8月14日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商务部还介绍将修订《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放宽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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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沪深北交易所修订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下调融资保证金最低比例
2023年8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沪深北交易所发布通知,对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将融资保证金最低比例从100%降低至80%,自2023年9月8日收市起实施;特别地,本次融资保证金比例调整不仅适用于新开仓融资合约,证券公司还可以与投资者自主约定降低本次调整实施前尚未了结的融资合约的保证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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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融资保证金比例调整是沪深北交易所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一揽子政策安排的重要举措。降低融资保证金比例,可以增加可融资交易金额、盘活存量资金、吸引增量资金,有望为A股市场提供更多的流动性支持,活跃资本市场。
二、行业动态
1. 中国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
据悉,《减持新规》发布以来,已有数百家上市公司发布提前终止减持计划、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股份和/或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相关公告。
2. 基金业协会发布第1期《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动态》
《动态》内容将根据市场需求,不定期更新。提示各私募基金管理人持续关注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动态》,结合管理人自身、基金及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相关基金备案文件。
3. 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联合公告就推动大宗交易(非自动对盘交易)纳入互联互通机制达成共识
2023年8月11日,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发布联合公告(“联合公告”),宣布就推动大宗交易(非自动对盘交易)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达成共识,即境外投资者可以通过沪股通、深股通参与上交所、深交所的大宗交易,境内投资者可以通过港股通参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非自动对盘交易,由此将进一步丰富互联互通交易方式。
根据联合公告,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下一步将会指导两地交易所及结算机构制定大宗交易(非自动对盘交易)互联互通涉及的业务、技术和监管安排相关实施方案。同日,上交所、深交所、中国结算发布了相关公告,认真贯彻落实两地证监会重要共识。
4. 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答记者问
2023年8月18日,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这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接受了媒体采访,介绍(1)政策举措包括加快投资端改革,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优化完善交易机制,提升交易便利性;支持香港市场发展,统筹提升A股、港股活跃度等六方面;(2)重点措施包括降低公募基金费率;引导头部公募基金公司增加权益类基金发行比例;降低证券交易经手费,同步降低证券公司佣金费率;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范围,降低融资融券费率;持续优化互联互通机制,进一步拓展互联互通标的范围,在港股通中增设人民币股票交易柜台;支持在美上市中概股在香港双重上市等。
同时,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还对IPO节奏、股份回购、大股东减持、T+0交易制度、降低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等近期市场关切的问题做出了回应。
5. 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公布有利于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2023年8月底,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发布公告,延续一批共六个有利于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关政策执行至2025年或2027年底,包括:(1)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2)对境外个人投资者投资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中国境内原油等货物期货品种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3)对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货物期货品种保税交割,暂免征收增值税;(4)对QFII、RQFII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和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视同转让或持有据以发行创新企业CDR的基础股票取得的权益性资产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征免企业所得税;(5)对QFII、RQFII委托境内公司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6)延续实施创业投资企业(基金)(“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至2027年底,其中包括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可继续按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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