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为便于业界及时了解金融资管行业热点,海问每月发布《海问金融资管月刊》,介绍并简评监管新规及行业动态。
2024年2月,监管新规方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监总局”)就《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就《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4号——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中国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4号》;金融总局发布《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央行”)发布《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的通知。
行业动态方面,中国证监会发文,依法从严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召开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座谈会;中国证监会发布首批重要货币市场基金名录;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私募基金DMA业务有关情况答记者问;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试点扩大至海南全辖。
一、新规速递
1. 市监总局就《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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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国证监会就《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4号——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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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国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4号》
2024年02月0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4号》,为资本市场执行会计准则提供指引,共涉及金融工具、收入、研发支出和长期股权投资等8个具体问题,每项具体指引包括三部分内容:交易事项背景及具体的会计问题、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具体问题适用会计准则的意见或监管口径。例如,就并表原始权益人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对于基础设施REITs中其他方持有份额的股债分类问题,明确判断标准为“企业是否存在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二级市场价格波动对机构投资者利润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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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金融总局发布《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
(1)就《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本次修订纳入《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相关内容,并将固定资产投资界定为固定资产的建设、购置、改造等行为,对贷款还款的频率、分期等内容进行明确,细化银行进行固定资产贷款的调查要求,调整了项目融资担保条件、贷款还款方式等内容;
(2)就《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本次修订将贷款对象的范围扩大至非法人组织,增加不得用于借款人股东分红及金融资产的用途限制,明确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最长不超过5年的相关限制,增加知识产权贷款、互联网贷款等特殊贷款的法规适用,同时也对贷款尽调方式、贷款还款方式等内容进行调整;
(3)就《个人贷款管理办法》,本次修订明确个人消费贷款期限不得超过5年、生产经营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的期限要求,新增可以简化或不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形以及简化借款人受托支付的相关材料及流程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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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央行发布《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年2月29日,央行发布《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将于今年5月1日施行。通知在2016年发布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基础上,对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中柜台业务品种、投资者开户管理以及境外投资者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具体而言:
(1)增加公司信用类债券作为投资者可通过柜台业务投资的债券品种,明确已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各类债券品种的交易不再需要经发行人认可;
(2)对于已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账户的投资者,在柜台业务开办机构开立债券账户不再需经央行同意,也就是说后续银行间机构投资者只需去柜台债券承办机构开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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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4年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的通知(“行动方案”),出台五个方面二十四条举措进一步扩大开放。五个方面分别是扩大市场准入,提高外商投资自由化水平;加大政策力度,提升对外商投资吸引力;优化公平竞争环境,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服务;畅通创新要素流动,促进内外资企业创新合作;完善国内规制,更好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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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动态
1. 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以高水平质量建设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024年2月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标题为《证监会依法从严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文章,总结了近三年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打击情况。对于欺诈发行行为,中国证监会一是强化立体化追责,二是贯彻“申报即担责”概念,三是坚持流程全覆盖打击。对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一是强化对“关键少数”的责任追究,二是重拳打击恶性财务造假行为,三是全链条铲除财务造假“生态圈”,四是紧盯操纵业绩行为。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从完善线索发现机制、对相关违法案件从重从快予以处罚、坚持“一案多查”、注重惩防并举等方面综合施策,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2. 中国证监会召开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座谈会
2024年2月5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司召开座谈会,就进一步优化并购重组监管机制、大力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投资价值征求部分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意见建议,并就市场关切的热点问题进行交流讨论。近年来证监会持续推动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下一步将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一是提高对重组估值的包容性,二是坚持分类监管,三是研究对头部大市值公司重组实施“快速审核”,四是支持“两创”公司并购处于同行业或上下游、与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的优质标的,五是支持上市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
3. 中国证监会发布首批重要货币市场基金名录
4.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私募基金DMA业务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5. 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试点扩大至海南全辖
此次试点政策的亮点是“两扩一增”,在洋浦经济开发区高水平开放政策落地的经验基础上,将前期有试点成效的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扩围至海南省全辖;经常项目试点银行条件有所放宽,进一步扩大了审慎合规银行的范围;资本项目高水平试点政策新增了融资租赁母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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