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案情简介
1.《三员工严重违纪,公司辞退竟被判违法?背后有个共同原因》(作者:马敬),https://bjhd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5/id/6680717.shtml。
2.(2021)京01民终8051号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就员工的违规行为公司实际已作出过处罚,员工后续亦继续为公司提供劳动。因此,公司再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所列理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存在严重程序瑕疵,合理性不足,属于违法解除。
3.(2019)苏06民终2772号民事判决书:本案中,洪某违纪在先,在因违纪行为接受公司调查时又实施了欺瞒行为,公司将其作为两次违纪行为。法院认为,公司先后两次对洪某进行警告处分起因均系同一违纪行为,公司将洪某在接受公司调查时所采取的不良手段作为违纪行为明显不合常理……当属一事两罚,故公司叠加两次的警告处分对洪某予以解聘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4.(2019)渝民再214号民事判决书中,员工因工作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2万余元,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属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方先对员工作出了处罚600元的决定,后又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该案件历经仲裁、一审、二审、再审,仲裁裁决用人单位构成违法解除,一审法院判决公司解除行为合法,二审法院推翻了一审法院的判决,认为构成一事两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最终再审阶段,法院认为二审判决中关于“一事两罚”的认定不当,原因在于对员工罚款的性质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基于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管理行为,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劳动合同之约定,该解除行为的性质是一种法律行为;公司先后对员工处罚600元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并非同一性质,两次行为的依据也完全不同。最终,再审判决支持了“一事两罚”,判决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合法,可谓一波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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