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问计划推出“聚焦中东投资”系列文章,旨在讨论相关实务问题,分享项目经验,更好服务于中东投资。系列文章会贴近项目执行中的法律问题,尽量短小精悍、有的放矢。阿联酋和沙特是近年来较受中国投资者青睐的国家。这个系列便以这两国开始。
本文为系列文章的第一篇,主要介绍阿联酋自贸区设立实体的方案选择。
一、阿联酋及自贸区简介
阿联酋是由阿布扎比、迪拜、沙迦、阿治曼、乌姆盖万、哈伊马角和和富查伊拉7个酋长国组成的联邦国家,首都为阿布扎比。阿联酋主要经济中心城市包括阿布扎比、迪拜等,主要产业包括油气、贸易、金融、旅游等,而最重要的自然资源则是石油与天然气,其中超过95%位于阿布扎比。目前,超过4000家中国公司在阿联酋开设公司或办事处。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21年中国对阿联酋直接投资超过12亿美元;截至2021年末,中国对阿联酋直接投资存量超过100亿美元。
自1985年在迪拜设立第一个自由区以来,阿联酋境内设立的自由贸易区及经济特区(下统称“自贸区”)已逾45个,主要集中在阿布扎比与迪拜。对于外国投资者而言,在阿联酋自贸区投资的主要优势包含:
二、在阿联酋自贸区设立实体的方案选择
目前已有诸多中国企业在阿联酋自贸区设立公司。然而,各个自贸区也面临不同压力,包括技术升级、多元化和竞争等因素。关于竞争的部分,各个自贸区间为彼此竞争的关系,一张执照无法跨区使用,且各自贸区有特定的适用产业,并非所有产业都能在任一自贸区注册公司。
选择合适的自贸区考量因素包括:
1) 时间:当地监管机构是否反应更快,效率更高,使得公司成立过程更快。另外,是否需要公证认证从而需要更长设立时间。
2) 费用:公司设立成本和维护成本是否较低。
3) 空间:该地区是否容易租到空间足够大且租金合适的办公室。
4) 签证:是否容易快速申请到工作签证。
5) 协同:如果投资者已经在某自贸区设立了实体,在同一自贸区设立另一家实体可能会有协同优势。
6) 产业:各自贸区有特定的适用产业,须考量拟投资、从事的产业性质。
从注册要求上看,每个司法管辖区所涉及的程序和要求都有很大的不同,我们在附录总结了各项关键的差异。具体而言,在所需的注册文件方面,ADGM和DIFC不要求母公司的文件经过公证认证;这是与DMCC和JAFZA之间的一个主要区别,完成公证、认证和证明的过程所需的时间和成本很高,在附录“所需文件的形式要求”和“设立时间表”的部分有所概述。
三、小结
关于自由贸易司法辖区的选择,根据我们的经验,ADGM和DIFC在监管要求和法律框架上非常相似,都拥有健全的监管和法律体系,以及友好的商业环境和良好的基础设施,均为外国投资者注册私人公司的首选。
注:[1] 如果是代表公司做出商业行为,则任何董事均可代表公司签署协议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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