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4

Hong Kong Law & Arbitration for HK-Invested Enterprises: Edward Liu Shares Insights

2月21日,海问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合伙人刘洋律师在香港《大公报》撰文,介绍“港资港法港仲裁”如何促进香港法律服务国际化。

刘洋律师为香港《大公报》撰文谈“港资港法港仲裁”-1.jpg

△ 《大公报》2025年2月21日星期五,第A13版
文章原题目为《发挥普通法优势 助力国家涉外法治建设》,全文如下:
即将于3月1日实施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服务贸易协议》第二份修订协议,进一步扩大了“港资港法”和“港资港仲裁”的适用范围,为香港法律界和港资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修订协议明确,大湾区试点城市的港资企业可选择适用香港法律作为合同准据法,同时,在湾区内地九市注册的港资企业,也可选择香港作为仲裁地。这一政策突破了地域限制,使“港资港法”从深圳前海试点扩展至湾区内地九市,而“港资港仲裁”也由自由贸易试验区推广至湾区内地九市,为港资企业提供更灵活、高效的法律保障,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中心的地位。

刘洋律师为香港《大公报》撰文谈“港资港法港仲裁”-2.jpg

△ 图片来源: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Facebook
“港资港法港仲裁”的深化与落实与国家深化涉外法治建设的战略方向高度契合。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将“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列为重要改革任务之一,强调要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香港作为实行普通法制度的特别行政区,具备与国际法治标准接轨的制度优势,可在国家推动涉外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增强香港法律中心竞争力

    
“港资港法港仲裁”适用范围的扩大,为香港法律界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随着港资企业在湾区内地城市的法律需求不断增长,跨境法律服务的需求同步提升。香港律师凭借普通法背景与国际法律经验,在协助企业处理跨境法律事务、提供国际化争议解决方案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一政策不仅有助于香港法律界加快与内地市场的对接,也进一步推动香港法律服务业的国际化,使其在全球法律市场中的竞争力持续增强。
同时,该政策的落实将进一步提升香港作为国际投资者进入内地市场的法律桥梁作用。对于熟悉普通法的外资企业而言,能够在湾区内地城市选择适用香港法律并在香港进行仲裁,将显著增加法律确定性和可预测性。举例来说,一家阿联酋企业可先在香港设立公司,并透过这家香港公司在深圳成立全资或合资的港资企业,根据新政策,其在内地的业务可选择普通法作为适用法律,并在发生商业纠纷时选择香港作为仲裁地。这一安排不仅降低了跨境法律风险,也使香港成为更多国际企业拓展中国市场的首选平台。
从更宏观的角度来看,“港资港法港仲裁”政策的落实,将显著增强香港在国际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力,并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区域法律和争议解决中心的地位。稳定、透明、国际化的法律体系是全球投资者关注的核心因素,而香港的普通法制度与国际接轨,且仲裁裁决受《纽约公约》保护,具备高度的国际认可度。这使得香港成为跨国企业信赖的法律管辖地,也进一步促进其在全球商事法律服务领域的竞争力。
这一发展方向与国家推动涉外法治建设的战略高度契合。《决定》明确指出,完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依法约定管辖、选择适用域外法等司法审判制度。健全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制度。香港作为中国唯一实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辖区,拥有全球的法律专业人才和国际公认的仲裁机构,正是推动这一战略的重要支点。透过深化与内地的法律合作,香港不仅能够发挥其法律制度优势,也能更积极参与全球法律规则的制定,进一步确立其在国际法律市场的领先地位。
尽管“港资港法港仲裁”政策带来诸多机遇,但要确保其顺利落地,并真正释放潜力,仍需进一步完善法律协作机制,以解决潜在的法律适用和仲裁执行问题。鉴于香港与内地法律体系的差异,建议推动香港与深圳、珠海等试点城市建立常态化的法律对接机制,确保香港法律在湾区内地九市的适用不会与内地法律体系发生重大冲突。同时,仲裁裁决的执行问题也值得高度关注,需进一步明确香港仲裁裁决在内地执行的司法审查标准,减少不必要的干预,提高执行效率。此外,推动设立大湾区跨境商事法庭,专门处理港资企业和国际投资者的跨境争议,将有助于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法律人才的培养亦是推动政策落地的关键环节。香港法律界应主动加强与内地法律行业的合作,推动跨境法律服务的发展,并积极参与大湾区法律人才交流与培训。律政司设立的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已于今年1月联合最高人民法院举办普通法及涉外法律培训课程,并于近期与司法部合办全国涉外仲裁人才培训班。这类交流需进一步深化,推动两地法律专业人才的融合发展,并确保香港法律服务业能够紧贴国际法律发展趋势。

刘洋律师为香港《大公报》撰文谈“港资港法港仲裁”-3.jpg

△ 图为2025年1月8日刘洋律师作为讲师参加“香港普通法司法实务研修班”并授课

助力中企提升法律合规能力

    
“港资港法港仲裁”政策的落实,标志着国家对香港普通法制度优势的充分认可,也为香港深度参与涉外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契机。香港法律界需积极担当,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加快拓展涉外法律服务,并推动法律服务国际化,进一步强化香港作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中心的地位。通过深化与内地法律市场的对接,香港不仅能够服务更多跨境企业,也能在国家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化,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日益提升,香港需积极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参与国际法律和贸易规则的制定,并协助中国企业在全球市场提升法律合规能力。这不仅能够增强香港法律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还将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中国与世界法制接轨的重要桥梁,为国家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

原文链接:
https://www.takungpao.com/opinion/233119/2025/0221/1061616.html

刘洋律师为香港《大公报》撰文谈“港资港法港仲裁”-4_副本.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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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海问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合伙人刘洋律师在香港《大公报》撰文,介绍“港资港法港仲裁”如何促进香港法律服务国际化。

刘洋律师为香港《大公报》撰文谈“港资港法港仲裁”-1.jpg

△ 《大公报》2025年2月21日星期五,第A13版
文章原题目为《发挥普通法优势 助力国家涉外法治建设》,全文如下:
即将于3月1日实施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服务贸易协议》第二份修订协议,进一步扩大了“港资港法”和“港资港仲裁”的适用范围,为香港法律界和港资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修订协议明确,大湾区试点城市的港资企业可选择适用香港法律作为合同准据法,同时,在湾区内地九市注册的港资企业,也可选择香港作为仲裁地。这一政策突破了地域限制,使“港资港法”从深圳前海试点扩展至湾区内地九市,而“港资港仲裁”也由自由贸易试验区推广至湾区内地九市,为港资企业提供更灵活、高效的法律保障,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中心的地位。

刘洋律师为香港《大公报》撰文谈“港资港法港仲裁”-2.jpg

△ 图片来源: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Facebook
“港资港法港仲裁”的深化与落实与国家深化涉外法治建设的战略方向高度契合。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将“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列为重要改革任务之一,强调要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香港作为实行普通法制度的特别行政区,具备与国际法治标准接轨的制度优势,可在国家推动涉外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增强香港法律中心竞争力

    
“港资港法港仲裁”适用范围的扩大,为香港法律界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随着港资企业在湾区内地城市的法律需求不断增长,跨境法律服务的需求同步提升。香港律师凭借普通法背景与国际法律经验,在协助企业处理跨境法律事务、提供国际化争议解决方案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一政策不仅有助于香港法律界加快与内地市场的对接,也进一步推动香港法律服务业的国际化,使其在全球法律市场中的竞争力持续增强。
同时,该政策的落实将进一步提升香港作为国际投资者进入内地市场的法律桥梁作用。对于熟悉普通法的外资企业而言,能够在湾区内地城市选择适用香港法律并在香港进行仲裁,将显著增加法律确定性和可预测性。举例来说,一家阿联酋企业可先在香港设立公司,并透过这家香港公司在深圳成立全资或合资的港资企业,根据新政策,其在内地的业务可选择普通法作为适用法律,并在发生商业纠纷时选择香港作为仲裁地。这一安排不仅降低了跨境法律风险,也使香港成为更多国际企业拓展中国市场的首选平台。
从更宏观的角度来看,“港资港法港仲裁”政策的落实,将显著增强香港在国际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力,并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区域法律和争议解决中心的地位。稳定、透明、国际化的法律体系是全球投资者关注的核心因素,而香港的普通法制度与国际接轨,且仲裁裁决受《纽约公约》保护,具备高度的国际认可度。这使得香港成为跨国企业信赖的法律管辖地,也进一步促进其在全球商事法律服务领域的竞争力。
这一发展方向与国家推动涉外法治建设的战略高度契合。《决定》明确指出,完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依法约定管辖、选择适用域外法等司法审判制度。健全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制度。香港作为中国唯一实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辖区,拥有全球的法律专业人才和国际公认的仲裁机构,正是推动这一战略的重要支点。透过深化与内地的法律合作,香港不仅能够发挥其法律制度优势,也能更积极参与全球法律规则的制定,进一步确立其在国际法律市场的领先地位。
尽管“港资港法港仲裁”政策带来诸多机遇,但要确保其顺利落地,并真正释放潜力,仍需进一步完善法律协作机制,以解决潜在的法律适用和仲裁执行问题。鉴于香港与内地法律体系的差异,建议推动香港与深圳、珠海等试点城市建立常态化的法律对接机制,确保香港法律在湾区内地九市的适用不会与内地法律体系发生重大冲突。同时,仲裁裁决的执行问题也值得高度关注,需进一步明确香港仲裁裁决在内地执行的司法审查标准,减少不必要的干预,提高执行效率。此外,推动设立大湾区跨境商事法庭,专门处理港资企业和国际投资者的跨境争议,将有助于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法律人才的培养亦是推动政策落地的关键环节。香港法律界应主动加强与内地法律行业的合作,推动跨境法律服务的发展,并积极参与大湾区法律人才交流与培训。律政司设立的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已于今年1月联合最高人民法院举办普通法及涉外法律培训课程,并于近期与司法部合办全国涉外仲裁人才培训班。这类交流需进一步深化,推动两地法律专业人才的融合发展,并确保香港法律服务业能够紧贴国际法律发展趋势。

刘洋律师为香港《大公报》撰文谈“港资港法港仲裁”-3.jpg

△ 图为2025年1月8日刘洋律师作为讲师参加“香港普通法司法实务研修班”并授课

助力中企提升法律合规能力

    
“港资港法港仲裁”政策的落实,标志着国家对香港普通法制度优势的充分认可,也为香港深度参与涉外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契机。香港法律界需积极担当,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加快拓展涉外法律服务,并推动法律服务国际化,进一步强化香港作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中心的地位。通过深化与内地法律市场的对接,香港不仅能够服务更多跨境企业,也能在国家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化,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日益提升,香港需积极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参与国际法律和贸易规则的制定,并协助中国企业在全球市场提升法律合规能力。这不仅能够增强香港法律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还将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中国与世界法制接轨的重要桥梁,为国家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

原文链接:
https://www.takungpao.com/opinion/233119/2025/0221/10616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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