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4日,海问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合伙人刘洋律师应邀为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开设的《法律谈判》实务课程,讲授专题为《国际仲裁谈判中的文化差异与规则适用》。本次授课面向2024级法律(法学)硕士及2023级法律(非法学)硕士,旨在提升学生运用法律思维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落实应用型法治人才的培养目标。
讲座围绕国际仲裁谈判中的文化差异、制度选择与规则适用展开,内容涵盖国际仲裁的基本制度框架、仲裁条款的设计逻辑、仲裁地的法律意义及其对程序与执行的影响,以及在跨法域背景下如何应对法律规则的冲突与选择难题。作为国际仲裁及航运争议解决领域的领军律师,刘洋律师充分结合其在香港及英国处理复杂跨境案件的实战经验,引导学生系统理解国际仲裁从协议拟定到裁决执行的全过程。
为增强课程的实务性与互动性,刘洋律师引入了一个基于真实案件改编的跨国合作案例:德国企业“绿色猎犬”与中国国企“筑绿”在东南亚设立合资公司开发风电项目。双方需在合同中约定争议解决机制,面对文化背景、法律制度、语言环境各异的现实,学生们围绕是否选择香港为仲裁地展开模拟谈判,从中立性、法律适用、仲裁费用、跨境执行、第三方资助等多个维度进行分析,切身体验了跨文化仲裁谈判的复杂性与策略性。
课程中,刘洋律师结合多个英国判例,包括Dubai Islamic Bank v. Paymentech、Arab National Bank v. El-Abdali 和Sulamerica v. Enesa,详细讲解“仲裁地”(juridical seat)的确立标准、法律后果与司法管辖权的划分,强调合理选择仲裁地与清晰拟定仲裁条款对于保障仲裁顺利推进与裁决最终性的重要性。
此外,刘洋律师还重点介绍了香港作为国际仲裁中心的制度优势,尤其是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其普通法体系与司法独立性为国际仲裁提供了良好法律环境。香港《仲裁条例》充分体现《联合国贸法会示范法》的先进理念,强调当事人自治、程序灵活和法院有限干预。香港亦是全球唯一国际仲裁中心与中国内地建立了仲裁裁决互认与临时措施协助机制的地区,使其在跨境商事争议解决中具备独特制度优势。
在仲裁费用安排方面,刘洋律师介绍了香港近年来推行的“按结果收费机制”及第三方资助制度,为仲裁当事人提供更加灵活的费用管理方式,尤其适用于风险较高但胜诉可能性强的国际商事争议案件。
刘洋律师拥有香港、英格兰及威尔士和中国内地三地法律执业资格,是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权威专家。他现任英国《劳氏航运与贸易法》编委会委员、《仲裁法月刊》特约撰稿人,并担任上海海事大学和天津外国语大学客座教授。2022年,刘律师因在推动香港仲裁法律服务发展方面的贡献,获香港特区政府颁授荣誉勋章。
本次讲座内容紧贴实务、结构清晰,在帮助学生掌握国际仲裁制度要义的同时,也有效提升了其处理涉外争议的综合能力与谈判策略思维,获得在场同学们的热烈反响与一致好评。
2025年4月24日,海问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合伙人刘洋律师应邀为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开设的《法律谈判》实务课程,讲授专题为《国际仲裁谈判中的文化差异与规则适用》。本次授课面向2024级法律(法学)硕士及2023级法律(非法学)硕士,旨在提升学生运用法律思维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落实应用型法治人才的培养目标。
讲座围绕国际仲裁谈判中的文化差异、制度选择与规则适用展开,内容涵盖国际仲裁的基本制度框架、仲裁条款的设计逻辑、仲裁地的法律意义及其对程序与执行的影响,以及在跨法域背景下如何应对法律规则的冲突与选择难题。作为国际仲裁及航运争议解决领域的领军律师,刘洋律师充分结合其在香港及英国处理复杂跨境案件的实战经验,引导学生系统理解国际仲裁从协议拟定到裁决执行的全过程。
为增强课程的实务性与互动性,刘洋律师引入了一个基于真实案件改编的跨国合作案例:德国企业“绿色猎犬”与中国国企“筑绿”在东南亚设立合资公司开发风电项目。双方需在合同中约定争议解决机制,面对文化背景、法律制度、语言环境各异的现实,学生们围绕是否选择香港为仲裁地展开模拟谈判,从中立性、法律适用、仲裁费用、跨境执行、第三方资助等多个维度进行分析,切身体验了跨文化仲裁谈判的复杂性与策略性。
课程中,刘洋律师结合多个英国判例,包括Dubai Islamic Bank v. Paymentech、Arab National Bank v. El-Abdali 和Sulamerica v. Enesa,详细讲解“仲裁地”(juridical seat)的确立标准、法律后果与司法管辖权的划分,强调合理选择仲裁地与清晰拟定仲裁条款对于保障仲裁顺利推进与裁决最终性的重要性。
此外,刘洋律师还重点介绍了香港作为国际仲裁中心的制度优势,尤其是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其普通法体系与司法独立性为国际仲裁提供了良好法律环境。香港《仲裁条例》充分体现《联合国贸法会示范法》的先进理念,强调当事人自治、程序灵活和法院有限干预。香港亦是全球唯一国际仲裁中心与中国内地建立了仲裁裁决互认与临时措施协助机制的地区,使其在跨境商事争议解决中具备独特制度优势。
在仲裁费用安排方面,刘洋律师介绍了香港近年来推行的“按结果收费机制”及第三方资助制度,为仲裁当事人提供更加灵活的费用管理方式,尤其适用于风险较高但胜诉可能性强的国际商事争议案件。
刘洋律师拥有香港、英格兰及威尔士和中国内地三地法律执业资格,是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权威专家。他现任英国《劳氏航运与贸易法》编委会委员、《仲裁法月刊》特约撰稿人,并担任上海海事大学和天津外国语大学客座教授。2022年,刘律师因在推动香港仲裁法律服务发展方面的贡献,获香港特区政府颁授荣誉勋章。
本次讲座内容紧贴实务、结构清晰,在帮助学生掌握国际仲裁制度要义的同时,也有效提升了其处理涉外争议的综合能力与谈判策略思维,获得在场同学们的热烈反响与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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